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富庶美丽的辽源位于吉林省东南部,地处长白山余脉和松嫩平原过渡地带;被称为东辽河畔的一颗明珠。辽源的历史源远流长,清代这里被辟为皇家“盛京围场”,康熙皇帝曾钦敕“皇家鹿苑”,1902年弛禁后设立县制,辽源建城已有百年历史。
辽源地区虽开发的年代较晚,但自然景观及近代史迹较多,可开发利用的旅游资源较丰富。其中,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,市级20处。自然和人文景观有东辽河源头碑亭、寿山、龟山、龙首山公园、南照山公园、杨木湖度假区、八一湖旅游区、石驿古栈道、东丰皇家鹿苑,东丰拉拉河六道沟水库等。改革开放以来,辽源这座美丽的城市焕发出勃勃生机,经济发展势头强劲,综合实力显著增强,城市形象全面提升,已逐步发展成为吉林省中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,是吉林省的重要工业基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