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富庶美丽的辽源位于吉林省东南部,地处长白山余脉和松嫩平原过渡地带;被称为东辽河畔的一颗明珠。辽源的历史源远流长,清代这里被辟为皇家“盛京围场”,康熙皇帝曾钦敕“皇家鹿苑”,1902年弛禁后设立县制,辽源建城已有百年历史。
辽源地区虽开发的年代较晚,但自然景观及近代史迹较多,可开发利用的旅游资源较丰富。其中,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,市级20处。自然和人文景观有东辽河源头碑亭、寿山、龟山、龙首山公园、南照山公园、杨木湖度假区、八一湖旅游区、石驿古栈道、东丰皇家鹿苑,东丰拉拉河六道沟水库等。改革开放以来,辽源这座美丽的城市焕发出勃勃生机,经济发展势头强劲,综合实力显著增强,城市形象全面提升,已逐步发展成为吉林省中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,是吉林省的重要工业基地。